
3月8日下午,古城台儿庄网站记者一行,专程拜访清官峄县知县刘镛墓,也算是对这位鲁南清官之一刘镛的缅怀,
清知县刘镛的墓地在南宿山的山坡上(台儿庄区涧头集镇高山前村),占地面积约为150米见方,4个角上的石柱墓地界桩还保存完好,修复的古墓碑已立在了新修的墓前。这块墓碑已有250多年的历史,是刘镛死后儿子大椿于乾隆十五年(1750年)修立的,碑文由时任峄县知县骆大俊题写。古碑高约两米,除两小块缺失外,其他10块破碎的碑石均在原坟墓四周找到,拼合后的古碑碑文内容基本完整,字迹依稀可辨。“皇清敕封授文林郎峄县知县文中刘大公暨封孺人赵太君(侧室蒲氏)合葬之墓”以及“赐进土出身敕封授文林郎峄县知县眷寅弟宣城骆大俊拜题”等文字仍然能看得比较清晰(据《峄县志》第十九卷“职官志”记载和族谱记载核查)。
刘镛,字云仲,祖籍贵州省贯州,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生于福建长乐县,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考中长乐县举人,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调任峄县知县,至康熙三十年(1691年)谢任归田。从史志记载中可以看到,刘镛做峄县知县时,爱民如子,勤于政务,深受百姓爱戴。
知县刘镛上任后,不辞劳苦地兴办与民有利的诸多事务,而对老百姓没有好处的他却是竭力地废除,所有的事务均亲历亲为,总是非常坚定地落实到底。很多时候刘知县都要忙到下午两三点钟,还顾不上吃中午饭。在当时,清政府是严厉禁止人员流窜的。刘镛只要听到有外地流窜到峄县的人员,就会立即将其收容并迅速将其遣返原籍,(杨成骏 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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