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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醒告知书】台儿庄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及充电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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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

    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中“电动汽车充电桩实行强制检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中“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换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的规定,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收费合理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现就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及充电价格行为规范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实施强制检定范围

    全区范围内,直接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含交流、直流充电桩),均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范畴,必须依法实施强制检定。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等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不在强制检定范畴。

    二、强制检定工作实施

    (一)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登记造册,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法定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配合做好强制检定工作。

    (二)新装充电桩须在投入运营前完成强制检定(首检),检定合格后方可对外提供服务,确保计量准确。检定周期为3年,到期前主动申请检定,不得逾期。

    (三)充电桩未经强制检定或强制检定不合格的,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进行整改,执法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强制检定申请方式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可通过国家强检平台(https://www.e-cqs.cn)线上预约检定,申请后由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按计划开展检定。

    四、充电价格收费要求

    (一)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在公示充电桩的计费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合法的原则。在充电场所利用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收费公示栏(价目表)等形式,分别标注峰/平/谷充电电价、充电服务费、停车费及其他附加费用等收费标准等内容,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采用图片、动画等生动易懂方式展示收费方式和标准,便于用户快速准确理解。

    (二)严格执行“价费分离”政策: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价费分离”政策,充电总费用为两项独立收费:基础电费 + 充电服务费,禁止“打包收费”、模糊分项收费,做到电价与服务费相分离,分别计价、分别收取。

    (三)其他禁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误导性标价诱导消费。

    五、主体责任告知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营行为,守法诚信经营。同时,应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及时处理计量投诉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6707025、6707036

    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3319580

    特此提醒告知。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杨成骏 古城台儿庄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台儿庄发布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