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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兰屯镇赡养协议书让6000老人老有所养“如今俺年龄大了,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为保证俺的晚年生活,政府还为俺签订了赡养协议书,再也不用为养老而担心了”。近日,台儿庄区马兰屯镇西李庄村年逾六旬的老人李茂明手里拿着刚刚与两个儿子签订的赡养协议书高兴地说。如今,在马兰屯镇像李茂明一样与子女签订赡养协议书的老人有6400多人。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终,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晚年,近年来,马兰屯镇高度重视农村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工作,镇老龄办会同镇司法所进村入户为老年人签订赡养协议书。该协议对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权益和义务都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明确要求:赡养人要保证被赡养人的吃、穿、住、医、葬的需要,做到无虐待、无遗弃、无上访、无非正常死亡;不要老人做力所不及的劳动,不得索取老人的财物、干涉其婚姻自由。同时也提醒老人,“自尊、自重、自爱、宽容,不惹是生非,主动帮助赡养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该镇还将赡养协议书的签订与“四德”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在全镇39个村村村设立孝心榜和曝光台,对执行赡养协议较好,孝敬老人的子女在孝心榜上进行表扬,年终召开表彰大会进行奖励;相反,对不能够履行赡养义务,不孝敬老人的子女进行公开曝光。自实行赡养协议书制度以来,该镇越来越多的子女意识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仅今年以来,已有1000多名青年农民在有关部门的见证下,与老人签订了赡养协议。(李文丰 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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