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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国家出台直播电商监管新规记者7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压实责任义务,划定行为红线,完善监管机制。 办法系统规定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包括信息核验登记、信息报送、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间运营者分级分类管理、平台内违法行为处置、风险识别及处置、交易信息保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办法明确划定了行为红线,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商业诋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违法商品或者服务等。 同时,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的义务,包括信息公示、核验实际经营者信息和直播营销人员信息、实时管理直播间互动内容、事前合规审核、实施明码标价等方面。 办法规定,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直播营销人员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等,在与直播间运营者的商业合作以及直播选品中履行必要的核验义务。 办法提出,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建立健全两部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同时明确有关主体违法行为的管辖原则,对有关违法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办法针对直播电商行业特点,强化监管手段,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避免新技术成为生成或传播虚假信息的“挡箭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直播电商领域的规范应用。 办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违法情况反馈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相关主体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 此外,办法将私域直播纳入调整范围,要求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依法履行相应的平台经营者义务。(来源:新华社)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政协第十届台儿庄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今日胜利闭幕[ 01-08 ]下一篇:台儿庄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今天胜利闭幕[ 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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