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台儿庄区司法局马兰屯所“四举措”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台儿庄区司法局马兰屯司法所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年龄、心理和生理发育的特点,采用“四举措”做好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 第一,进行分类管理。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与成年人分开进行,采用未成年人易接受的方式对未成年进行教育与监管。同时分类别、分阶段、分等级的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矫正工作。 第二,注重隐私保护。在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中注意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人隐私和名誉,其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其矫正档案应当保密,让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融入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 第三,加强心理矫治。针对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弱、易冲动、尚不成熟等心理特点,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交流谈心,及时准确的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变化,培养其健康阳光的心理,避免再次误入歧途。 第四,定期走访慰问。坚持“父母监管教育、朋友引导疏导”的原则,通过走访其父母、朋友了解其日常活动情况及心理状况,切实发挥矫正小组作用。同时督促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监护人严格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采取良好的教育方式改善未成年矫正对象的不良思想和行为方式。( 郭宜刚 周冬 )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图文】台儿庄区多措并举科学保护运河国家湿地公园[ 07-24 ]下一篇:【滋润心灵】诗意幽梦荡涤灵魂----游台儿庄湿地有感[ 07-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