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食药监局马兰屯所针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为加强对辖区内零售药企的监管,近日,台儿庄区食药监局马兰屯所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检查相关证件。现场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工作人员的执业药师资格证、健康证,确保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均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二是检查营业场所。现场检查零售药店内的环境,确保干净卫生、宽敞明亮,工作人员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经营冷藏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还应有专用的存放设备;检查营业场所内是否有过期药品,药品放置于货架内应摆放整齐,并将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专用标识,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三是检查制度管理文件。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提供供货方合法资质证明和在售药品的购销记录,记录上必须注明完整的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数量、价格等信息。 四是宣传法律法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作宣传册发放给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已检查药店(房)20家,诊所2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3起,已发放宣传册420份。(雷亮)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台儿庄区召开“食安山东”建设及食品药品安全指标考核工作部署会[ 08-16 ]下一篇:台儿庄婚姻登记服务标准化试点列入“山东标准”建设行动计划[ 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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