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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司法局运河司法所“三举措”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台儿庄区司法局运河司法所“三举措”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做好“调普结合”。改变过去单纯的矛盾纠纷调处模式,坚持“调普结合”,将调处与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充分结合,通过开展“七五普法”和“法律六进”等活动,使每一次矛盾纠纷调处成为普法宣传的过程,不断强化矛盾调处的效果。 二是坚持依法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从法律角度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剖析,分清责任,明辨是非,让当事人明确自己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自觉履行义务,享受权利。 三是做实便民利民。把解决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最高要求。做实“便民、利民”措施,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情形,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不失时机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黄纯)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图文】“纪念中国全民族抗战爆发80周年国际二战博物馆馆长论…[ 07-11 ]下一篇:【纪实】精准帮扶润民心——台儿庄区全力帮扶特殊贫困人口[ 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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