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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纪委4月27日通报6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台儿庄1起 为进一步纠正“四风”,严明纪律,解决好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4月27日,中共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分别是: 1、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田传宝私自驾驶公司车辆参加私人喜宴、处理个人私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违规用车费用。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使用各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私驾私借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车辆,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亮剑,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处、动辄则咎、顶格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用正风肃纪的有力行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保持作风建设新常态。(枣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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